在電視上看到明星們美美的包包和鞋子,我也好想要喔!天啊!有些還是名牌耶!現在這些明星的私物,在這邊你都有機會用最便宜的價格買到喔!
現在用迴響的方式表達你要購買商品的意願,意願越特別者,就有機會買到超便宜的明星二手物~

活動方式
1.    登入痞客邦會員,並確認你的註冊資料完整。
2.    點選進入你想要投標的物品文章中。
3.    以迴響的方式,在文章下方留下包含「我要參加」的文字內容,清楚表示你要參加獲得購買資格的意圖,迴響內容僅限意圖陳述,主辦單位不回覆任何問題。
4.    迴響以「公開」為限,按下「送出」即可。
※    如未留下「我要參加」的文字內容者,主辦單位無法判斷你的意圖,,和未符合規定者將取消你的參加資格,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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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與聯絡
製作單位將會透過痞客邦註冊資料聯絡得到購買資格者,請參加者確認該資料是否有效(請確認註冊PIXNET痞客邦時所填寫的聯絡電話及地址等資料皆為正確資料)。

參加資格與棄權
製作單位將於截止時間後公佈得標者PIXNET痞客邦帳號,並以電話方式聯絡參加者,如於公佈後一週內,製作單位無法以電話聯絡參加者,將視為棄權,製作單位將不另行處理。參加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製作單位得要求參加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製作單位得取消其資格。

活動注意事項
1.    製作單位僅提供聯絡資料,惟相關交貨買賣條件、付款方式及取貨方式,將由藝人所屬經紀公司人與參加者聯繫。
2.    刊登物品即為電視播出物品之實物拍照,活動不回答任何物品相關問題,得到物品購買資格者亦不得議價。
3.    迴響內容僅限參加者對本活動之想法及陳述,製作單位不回覆任何問題,禁止張貼不當迴響。
4.    請確認註冊PIXNET痞客邦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聯繫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資料者視同放棄。
5.    PIXNET痞客邦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。
6.    參加購買物品文章將附上連結前往本活動注意事項,迴響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製作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7.    參加者之參加內容,如不符合活動辦法之規範,製作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。
8.   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。如因此致製作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製作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製作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9.   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製作單位之事由,而使聯絡事宜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之情況,製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10.    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製作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活動。
11.    參加者購買資格經確認後,藝人所屬經紀公司將與參加者聯繫並告知交貨買賣條件,如未於約定買賣條件完成動作者,將視為棄權,不另行通知。
12.    本活動僅限居住台灣居民參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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